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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近两年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待强化

2020年10月16日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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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仍存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待加强,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规划制度未落实等问题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自2019年初施行后,《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近两年。10月15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下称“实施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了遏制,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但仍存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待加强,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规划制度未落实等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2019年6月,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查明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并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用地安全利用等工作中应用。其次,推进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针对在产企业、关停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11.4万个地块开展调查。此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整合相关力量,统一规划监测站点设置,共布设约8万个监测点位,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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