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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法终出台 将对湿地实行总量管控

文|财新 周泰来
2021年12月27日 15:48
中央环保督察组曾称,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早在2006年就启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法制建设。但由于国家林草局沟通协调不够、推进力度不大,以致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该法规定,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蹉跎多年后,中国首部湿地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终于出台。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湿地保护法》,其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

  该法所称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该法规定,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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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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