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珂剑)北京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8月16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中,原告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起诉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坏居民区内200亩湿地湖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该案件在2015年7月23日被受理,约三年后首次开庭审理,财新记者旁听了庭审过程。
本案不仅关乎都市芳园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还关乎城市湿地保护,曾入选“2016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案”。都市芳园小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地势低洼,内部有一个较大的人工湿地湖泊,面积约占小区总面积的不到一半。此地原为北郊农场的一片养鱼池塘,人工湖早在小区建设前就已形成。自2003年开始,小区湿地湖泊水位逐年下降,至2010年基本露出湖底。此后几年,原湖泊区域已经看不到存水,但仍生长着大量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