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康佳)《湿地保护法(草案)》(下称“草案”)经过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通过。1月20日,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中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草案提出,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草案分为总则、湿地管理、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检查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9条。草案明确适用的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功能的人工湿地。而水田和人工养殖水域、滩涂的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分别适用土地管理法和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