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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法提请全国人大初审 湿地保护拟纳入干部离任审计

2021年01月21日 10: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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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总则中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草案还提出,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盐城湿地。

  【财新网】(记者 康佳)《湿地保护法(草案)》(下称“草案”)经过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通过。1月20日,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中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草案提出,湿地管理、保护和修复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草案分为总则、湿地管理、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检查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9条。草案明确适用的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功能的人工湿地。而水田和人工养殖水域、滩涂的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分别适用土地管理法和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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