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据国务院在2021年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曾在今年7月介绍,目前中国的排污许可管控范围以废水、废气为主,依法兼顾固体废物和土壤,暂未涵盖工业噪声相关内容。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噪声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噪声法》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提出“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噪声纳入排污许可有了上位法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