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新兴技术的突破和应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日益深刻,迫切需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10月8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下称“《审查办法》”)。《审查办法》是覆盖各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的综合性、通用性规定,重点解决科技伦理审查职责不明确、审查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财新对比2023年4月《审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现,征求意见稿中“伦理高风险”等概念不够明确的表述被删去(参见财新网报道《科技部拟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 建高风险活动清单制》),被列入清单的七类活动与专家复核程序直接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