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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申报启动

文|财新 王硕
2023年08月26日 18:29
《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鼓励2017年公布的28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继续申报深化试点,同时也进一步明确试点申报城市一般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鼓励国家级新区申报
8月25日,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新一轮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申报启动。8月25日,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鼓励2017年公布的28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继续申报深化试点,同时也进一步明确试点申报城市一般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鼓励国家级新区申报。

  这是自2022年6月中国第二次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后,生态环境部在推进气候适应工作中的又一举措。在此之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并要求省级政府编制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气候应对司副司长蒋兆理近日在接受财新专访时表示,按要求,今年年底各省份要完成省级方案的编制,但从现在的统计情况看,预计有2/3以上省份能按时顺利完成,还有1/3省份预计在明年一季度能够完成。四川省是全国首个发布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省份。(参见财新网报道《专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科学方法是气候适应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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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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