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称“自然基金委”)近日发布“关于2020-2021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自然基金委对浙江、云南、海南、江苏等个省及自治区的“杰青”“优青”、重点、面上、青年、地区、联合基金等10类项目1859个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涉及项目资金总额146513.45万元。
此次自然基金委通报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内控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以及资金预算管理使用三个方面。最终对这1859个抽查的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下发135份整改意见,通报称,截至2022年底,各依托单位全部完成整改,按要求退回了超范围支出等不规范列支资金共计304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