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42号(关于防止越南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2019年2月20日,越南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越南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财新网】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42号(关于防止越南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2019年2月20日,越南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越南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