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有余,有市场主体因争议纠纷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首例碳排放交易起诉违约案在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庭上的争议焦点有:碳排放配额采购比选是否受到《招标投标法》等规制,非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是否具有市场交易资格,及其对合同是否成立有无影响等。
该案中,原告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南发电”)诉称,该公司在2021年12月10日发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第二次比选公告”,当月14日收到北京龙御环保有限公司(下称“龙御环保”)报价文件。文件写明,龙御环保提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数量46万吨,含税单价44.7元/吨,交割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前。并承诺,如无法完成报价文件中记载的配额交易,川南发电可在市场上按商业合理的方式购买与合同交易标的等量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如有差价,由龙御环保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