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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上溢油事故登记债权 索赔金额远超赔偿基金

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邹晓桐
2021年08月12日 20:43
该案目前设立了共约5亿元左右的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但各方损失“特别巨大”。有灵山岛养殖户称,据他们所知,索赔额已达到50亿元左右
4月27日9时许,巴拿马籍杂货船“义海”轮(Sea Justice)与利比里亚籍油轮“交响乐”轮(A Symphony)在山东青岛朝连岛东南海域发生碰撞,导致“交响乐”轮一货舱受损,海面发现少量溢油。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邹晓桐)距离4月底青岛海域发生的轮船相撞溢油事件已过去3个多月,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赔偿问题却仍困扰着当地。一位接近青岛海事法院人士对财新记者称,目前青岛溢油案还在债权登记阶段,之后损失方还要提起确权诉讼,然后法院再根据损失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青岛海事法院在债权登记时,会向律师提示要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他表示,最终法院的判决只能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

  他表示,该案目前设立了共约5亿元左右的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但是“损失特别巨大”,损失包括养殖户的损失,清污公司的清污投入,以及生态环境需要的修复等,所以面临的索赔额也很大,“其中有一个养殖公司自己单方就提出来10个亿的登记债权。”至于目前登记债权总数是多少,他表示无法告知,目前债权登记也尚未截止。而据受到此次溢油污染的青岛灵山岛上的海参养殖户们介绍,他们和律师沟通后得知,此次索赔的标的非常大,索赔额在5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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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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