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韩钰泽)云南省生态环境厅8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云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主任曹俊介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中,目前已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15个。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43个单位、167名责任人。
从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责单位的级别看,厅级单位14个,县处级单位18个,乡科级单位11个。从问责责任人的级别看,厅级干部35人,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55人,企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等其他人员17人。从问责方式看,通报问责5人,诫勉问责43人,党纪政务处分1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