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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矿山修复可获土地使用权与土石料收益

2019年12月28日 11: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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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问题是矿山修复的核心痛点,专家认为,自然资源部该文件较大程度解决了矿山修复的资金来源问题。但需要防范以矿山修复为名,实则进行开矿活动的风险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文件,明确通过赋予土地使用权,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同时,矿山修复涉及的土石料可用于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黄晏浩 陈丽金)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文件,明确通过赋予土地使用权,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同时,矿山修复涉及的土石料可用于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中国砂石协会对此评论道,“矿山修复的春天真的来了!”

  2019年1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体修复后,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可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一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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