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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大修 推荐制改提名制惩戒科研不端

2020年10月28日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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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

  【财新网】(记者 徐路易)国家科技奖励将正式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10月27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下称“《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按《条例》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报奖方式由过去主要靠单位推荐,改为实行提名制度。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38条。这是自1999年《条例》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此前两次修订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13年7月做出。《条例》规定,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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