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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士樊春海委员:科研仪器可梯度使用,应完善捐赠制度

文|财新 徐路易
2024年03月05日 12:17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王宽诚讲席教授樊春海建议,完善科研仪器的捐献制度,发挥科研仪器梯度使用的可能,变“合法浪费”为“合法节约”
资料图:中科院院士樊春海。图: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财新网】每年有大量的科研仪器因不能继续前沿研究而直接报废处理,造成大量“合法浪费”。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王宽诚讲席教授樊春海特别关注这一情况,他建议完善科研仪器的捐献制度,发挥科研仪器梯度使用的可能,变“合法浪费”为“合法节约”。

  樊春海表示,以大型理工科院校为代表的科研院所,每年报废或者淘汰大量科研仪器,其原因是由于仪器的稳定性、精密度、功能下降,在未到使用寿命时,就不适合继续用于前沿科学研究。然而,中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仪器捐献制度,这导致相关机构不敢随便捐献和处理废旧仪器设备,各科研实验室则更加无权自行处理或者捐赠这些仪器设备。另一方面,广大中小学及部分边远地区的大专或高等院校在科研仪器设备方面往往难以满足科学实验或科普教育的基本需求。例如,云南省昭通地区以及红河州的一些中学迫切需要科学仪器,他们对二手的乃至不能用的设备都有强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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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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