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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文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文|财新 杨玉琪
2024年01月22日 14:55 试听
两份意见均明确,改善空气质量以2025年和2028年为时间节点;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率先推进;分别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源设立具体的减排指标;对企业生产和运输提出要求
资料图:焦化厂的炼焦工人在炼焦炉上作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推进。1月1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水泥超低排放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焦化超低排放意见》)。

  两份意见均明确,改善空气质量以2025年和2028年为时间节点;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率先推进;分别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源设立具体的减排指标;对企业生产和运输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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