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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盘中鱼更“环保” 渔港港长制要来了

2018年07月16日 12: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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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正探索建立县、乡两级渔港港长体系,将分阶段实施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推行渔获物可追溯绿色标签管理,使违规渔船“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2018年5月1日,海南省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的渔民将休渔前最后一批鱼货运上岸。国家农业农村部正计划建立渔港港长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继河长、湖长制之后,港长制也要来了。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220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称,农业农村部正在探索建立县、乡两级渔港港长体系,同时还将分阶段实施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在三年内开始对海洋捕捞实施定港上岸管理。

  目前,中国对渔业捕捞的监管主要通过对渔船捕捞生产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控制捕捞的渔船数量和功率,而对事后的监管,特别是在渔获物进港上岸这一环节普遍缺乏有效监管。这使得一些涉渔“三无”船舶的违法捕捞、幼鱼捕捞以及禁渔期盗捕等违法行为,在生产环节逃脱监管之后,得不到查处和事后追惩。渔获物一旦上岸进入流通环节,就基本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管。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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