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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天地案宣判后 公诉方与被告均提出抗诉、上诉

2018年12月16日 13: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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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天地危废案一审宣判后,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近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辩护律师亦称,本案过半被告人提起上诉,涉案的五家被告公司中有四家上诉
2014年12月4日,山东青岛,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区内的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吴丹丹)近年来污染环境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之一“青岛新天地危废案”在山东省莱西市法院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和被告人、被告企业均分别提出抗诉和上诉。11月28日,青岛新天地危废案在山东省莱西市法院一审宣判,5家公司和12人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另有一人还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与污染环境罪数罪并罚。然而,一审宣判后,一审公诉机关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近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辩护律师亦对财新记者称,本案过半被告人上诉。而涉案的五家被告公司中有四家上诉。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曾是胶东地区甚至整个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在2016年,青岛新天地多名相关负责人因涉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案发两年多后,2018年11月28日,山东省莱西市法院对该案宣判(参见财新网报道“青岛新天地危废案一审宣判 涉案环境整改费近10亿”)。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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