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于7月9日上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相关报告,报告指出,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我国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报告还鼓励地方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在履职第一年就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安排,这次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32人组成。5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别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26个地市,共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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