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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豚买卖首案获判 两人获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2018年06月23日 17: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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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是中国第一起买卖江豚的刑事案件
这是中国第一起买卖江豚的刑事案件,而此案中的江豚收购、运输、出售是一个长期的供货链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姚晓辉 记者 杜偲偲)中国仅存1000只的江豚仍在被非法捕杀和买卖,江豚买卖第一案昨日(6月22日)开庭审理。四条江豚被以100元和150元的价格被收购和转卖,买卖双方被提起公诉,6月2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两人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是中国第一起买卖江豚的刑事案件,而此案中的江豚收购、运输、出售是一个长期的供货链条。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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