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云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向大理州和玉溪市反馈环保督察情况称,玉溪市“三湖”流域和大理州洱海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督察组称,2021年玉溪市“三湖”流域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为63.4%、70%、41.7%,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偏高,抚仙湖水位长期低于最低水位1721.65米运行,环境风险加剧。大理州洱海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过高,水资源内部挖潜谋划不够,居民节约用水的约束机制不完善,农业用水管理粗放,高效节水农业灌溉面积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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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三湖”、大理洱海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
2023年02月28日 11:25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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