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来源:《知识分子》(微信公号:The-Intellectual)
撰文 | 王承志
责编 | 陈晓雪
基因编辑、基因转移和基因调控等技术的临床研究未来或将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一份通知显示。
2月26日,在"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3个月后,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发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为《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意见稿》,高风险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研究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管理,而基因编辑、基因转移和基因调控等最近几年出现的技术被归类为高风险生物医学新技术。《意见稿》中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指的是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转化前,在人体进行试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