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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法追责学术造假 最高可禁业20年或罚30倍制裁金

文|财新 徐路易
2026年09月14日 14:57
韩国科学技术创新本部长朴仁奎表示,“此次修法的目的是扩大研究人员自主权,并对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
针对近年来多起利用特权帮助未成年子女挂名顶级论文的社会丑闻,韩国教育部还将“不当标注作者”的行为也列为核心学术不端行为之一。图:IC photo

  【财新网】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近日宣布,内阁会议已批准对《国家研发创新法》修正案的公布案(下称“公布案”)。此次修法旨在鼓励挑战性研究,严惩学术造假,大幅提高了对科研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布案已于8月20日在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27年3月生效。

  根据公布案,对于存在恶意或习惯性造假行为的科研人员,将禁止其参与国家研发活动,禁止期的法定上限由原来的10年提高至20年。韩国政府表示,恶意、惯常性研究经费不当使用等严重违规行为,可据此条款让相关人员实质性退出国家研发领域。同时,针对骗取学生人工费、私自挪用科研经费等重大违规行为,制裁附加金上限从支付政府研发经费的5倍提高至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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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潇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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