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生态环境部12月26日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披露了2021年青岛黄海溢油事故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失及天然渔业资源损失的赔偿情况。该通报称,法院判决确认上述两项损失共计约8.7亿元,但最终仅获赔约1.2亿元。
2021年4月27日,巴拿马籍杂货船“义海”轮由苏丹港开往青岛途中,与正在青岛朝连岛东南水域锚泊的“交响乐”轮发生碰撞,导致约9400吨船载货油泄漏入海,造成海域污染,构成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事故区域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至污染前水平需要花费10年以上时间。(详见财新网报道《交通部:青岛溢油事故漏油9400吨 渔业恢复需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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