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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禁塑新规”正式施行 单位罚款下限由1千提到1万

文|财新 黄晏浩
2024年12月02日 19:09
修订之后,海南省禁塑执法范围从“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扩大到“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和超市等经营场所”;针对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对单位的罚款额度下限由1千元提高到1万元
11月27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专场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图:海南发布

  【财新网】12月1日,海南的“禁塑新规”正式施行。这是对海南省2020年12月1日施行的禁塑令规定的修改,新规加强了执法范围、处罚力度等。以罚款而言,针对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对单位的罚款额度下限由1千元提高到1万元。

  “首次将经营场所管理者作为重要一环,纳入整个禁塑工作社会管理体系。对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提高处罚额度,经营者为单位的,罚款额度下限由1千元提高至1万元。”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邸伟杰日前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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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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