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一项新政引发争议。10月14日,以“合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为出发点,国家林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林办发〔2024〕64号)(下称“64号文”),针对涉林草要素的重点项目审批提出八条措施,即日起实行。
64号文出台的八条措施,涉及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多种林草要素。其内容包括,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建设中,相关审批手续可分段办理,有的部分可先行使用林草地,后补办手续;在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不显著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无需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对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重点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以解决;对重点项目可能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产生影响的,国家林草局委托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评估并反馈意见。通知强调,“各级林草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事后监管,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