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李雨佳 邹晓桐)今年上半年,广东省至少发生三起危险废物铝灰非法转移至邻省处置的案件,其中两起转移到了湖南省,一起转移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
据湖南红网报道,近日衡阳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联合雁峰分局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办案民警分别到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湖南永州市等地将后某义等5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经查:2021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卢某给一直在广东佛山做垃圾清运的后某义(男,34岁,湖北随县人)打电话,告诉其佛山市三水区的一个仓库有将近5000吨的铝灰要处置,可以给其165元一吨的处置费,后某义明知铝灰为危险废物,自己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为图财,仍然答应处置一批铝灰,并马上与唐某麟(男,37岁,湖南永州人)联系处置铝灰事宜,唐某麟称愿意接收一批铝灰用来做砖,双方同意以160元一吨的价格成交。唐某麟又以155元一吨的价格将铝灰交给蒋某勋处置,蒋某勋(男,36岁,湖南永州人)联系艾某颜(男,31岁,湖南永州人)和刘某芳(男,40岁,湖南耒阳市人),于2021年3月30日,将440.36吨铝灰运输至刘某芳联系的位于耒阳市大和圩乡春江村的一家煤场,因铝灰遇水发出刺鼻的气味且冒烟,煤场主人刘某不同意将铝灰继续放在其煤场贮存,蒋某勋便联系其姐夫谭某华把这批铝灰大部分运至衡阳市雁峰区白沙工业园某公司一闲置仓库进行贮存,小部分铝灰仍存放在刘某的煤坪。2021年4月12日,后某义以160元一吨的价格将广东省某仓库运出的铝灰交由蒋某勋处置,蒋某勋与艾某颜从该仓库运出铝灰205吨,倾倒在永州市零陵区大庆坪乡艾薛颜经营的玻璃纤维厂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