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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山水电站公益诉讼达成调解 华润电力补偿1714万元

2021年04月07日 21: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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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要求被告华润电力版纳公司对库尾现存的约3.7公里的带状天然林原则上不再清库,以最大程度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并需要投入生态补偿恢复费用17140900元
资料图:2018年2月23日,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云南回龙山水电站环评涉嫌违法、电站建设造成重大生态损害一事,对回龙山水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以及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图/自然之友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立案三年后,云南西双版纳回龙山水电站公益诉讼案原被告达成调解。4月6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下称“玉溪中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了一份调解公告,公告称涉回龙山水电站公益诉讼的相关方已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云南华润电力(西双版纳)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电力版纳公司”)建设的回龙山水电站未被要求停工或拆除,该公司未来需要采取生态流量保障、增殖放流等措施,降低和减少回龙山水电站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当地建设保护小区,投入补偿性恢复费用约1700万元;同时,对水电站水库库尾现存的带状天然林原则上不再清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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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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