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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要求各区因地制宜进行分类

2019年12月18日 13: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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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四条规定,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可以因地制宜采取设立固定桶站、定时定点收运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12月18日,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修订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版《条例》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杨睿)《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发布。2019年12月18日,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修订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版《条例》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胡同、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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