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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否认中国大规模使用“臭氧杀手”氟利昂

2019年05月30日 12:5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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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称,从前期调查情况来看,中国尚未发现大规模违法使用CFC-11作为发泡剂的情况。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协会通过对泡沫产品生产情况、各类发泡剂使用情况的市场应用分析也不支持文章的结论
电冰箱生产车间。CFC-11(一氟三氯甲烷,又称氟利昂)是一种氟氯碳化物。它易于发泡,热传导率小,隔热效果好,曾作为冰箱隔热材料的发泡剂和制冷剂被广泛使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关于国际研究者指称山东、河北存在氟利昂偷排的现象,生态环境部日前予以了回应。5月29日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称,从前期环境部的调查情况来看,中国尚未发现大规模违法使用CFC-11(氟利昂)作为发泡剂的情况。

  刘友宾称,自去年5月《自然》发表文章指出CFC-11全球排放意外持续增长以来,中国和其他《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国家一样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今年3月环境部邀请了多个缔约方、有关国际机构代表以及国内外专家代表包括《自然》文章作者,召开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交流国际研讨会。《自然》杂志社5月22日文章发表后,引起各方关注。环境部也注意到有专家指出文章在研究方法和精度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通过推测得出的排放量和排放源位置等重要结论值得商榷。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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