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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建设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

2019年04月23日 16: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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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省在本行政区域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不少于本省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标任务的10%
4月22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在本行政区域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不少于本省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标任务的10%。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为确保在2020年完成“土十条”任务,两部门联手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4月22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各省在本行政区域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不少于本省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标任务的10%。

  《通知》还要求,各地按照“土十条”要求,进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各地以乡镇为单元,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整县推进。2019年底前,江苏、河南、湖南3省实现全省类别划分,其他省在20%的县(不少于2个)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类别划分任务,建立分类清单。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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