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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3·21”爆炸事故环境影响:地表水苯类物质超标

2019年03月22日 20: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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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丰河闸内苯胺类浓度为4.01mg/L、闸外苯胺类浓度为0.08mg/L,闸内苯胺类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39倍。新丰河闸内断面检出硝基苯,浓度为0.6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34倍
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爆炸,消防员在事故现场进行救援。3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通报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情况进展,地表水苯类物质超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3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通报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情况进展,全文如下:

  3月22日凌晨1时,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救援处置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领导的现场指导意见和我省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环境处置工作。

  22日凌晨3时,厅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连夜视察事故周边现场,实地详细了解消防废水去向及周边水系情况,查看了消防废水拦截施工现场,并要求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贯彻翟青副部长指示,落实会议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调整优化监测方案,加密监测频次,要求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地方加快对消防废水的围堵拦截。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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