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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排放控制区将扩大 控制区内须用低硫燃油

2018年07月10日 13:04 来源于 财新网
交通运输部拟将对船舶燃油进行特别限制的区域由原先的长三角、珠三角与环渤海区域,调整至全国领海基线外延12海里内的所有海域及港口,再延伸至内河水域。明年起,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必须使用0.5%低硫燃油
2019年以后,在中国沿海停泊的船只或面临更严格的环保限制,并需要逐年从油舱到发动机都进行改造。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2019年以后,在中国沿海停泊的船只或面临更严格的环保限制,并需要逐年从油舱到发动机都进行改造。7月9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将对船舶燃油进行特别限制的区域由原先的长三角、珠三角与环渤海区域,调整至全国领海基线外延12海里内的所有海域及港口,再延伸至内河水域。《征求意见稿》并且要求航行船只遵循更严格的规定。

  交通运输部要求收到文件的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及各地方政府交通运输厅及行业协会等在7月13日前针对前述《征求意见稿》书面反馈意见。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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