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会上称,到2023年年底前,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将率先实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蒋火华介绍,2022年6月5日新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监测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3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又联合有关部门正式出台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参见财新网报道《“声十条”目标: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