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野生动物的“洗白”问题一直是执法难点。5月6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在国家林草局官网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非洲灰鹦鹉、和尚鹦鹉、苏卡达陆龟等19种重点保护物种,被列入标识范围。
在野生动物或其制品上加载专用标识,以便于执法查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合法性,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早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要求对特定物种或特定产品实施标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