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公布。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总体思路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对尾矿产生、运输和贮存过程提出相应污染防治要求。其中,明确建立尾矿环境管理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并对尾矿库实施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据生态环境部,中国尾矿年产生量约10亿吨,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的四分之一。尾矿种类多、成分复杂,环境风险高,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弱。现行《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于1992年颁布实施,1999年、2010年两次修正。上述负责人称,该文件历经30年,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尾矿环境管理的需要。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7月启动新一轮修订工作,2021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详见财新网报道《尾矿污染防治新规征求意见 拟明确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