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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湖北长江大保护仍有短板 化工布局调整不到位

文|财新 周泰来
2021年12月14日 18:15
督察组称,湖北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2021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省咸宁市现场检查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图/生态环境部官微

  【财新网】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称,湖北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督察组称,湖北长江大保护仍存在短板。个别沿江化工企业通过干扰监测设备制造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假象,大量超标废水直排。《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明确由市州政府负责化工园区确认工作,但有的市州将审查责任推给县区,导致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荆州市沿江8县区已认定化工园区多达9个,其中石首市张城垸化工园区距长江不足1公里。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田家河片区不具备认定条件,但通过挂靠获得认定,并已引进多个污染型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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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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