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湖南益阳一米厂生产销售镉大米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处后,竟受到当地公安局两名警察的庇护。而放出该批稻谷的粮库科长在收受米厂方面的“辛苦费”后,虽然得知该批稻谷加工后会流入口粮市场,仍为米厂继续出库。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了对上述三人的起诉书。
据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检察院2020年10月16日致安化县法院的一份起诉书,汤某某和周某某都是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治安大队的警察。2019年3月至5月期间,孙某某、曾某某、谭某某、沈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关于镉超标大米只能用于生产动物饲料的规定,借用已停产的沅江市正辉饲料公司的名义,先后从中储粮岳阳市卫农粮库、湘阴县粮库、汨罗市粮库桃林收储点购买镉超标稻谷共计5100余吨,陆续通过孙某某的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财喜米厂(下称“财喜米厂”)加工成大米,销售到口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