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 实习记者 李雨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在其官网公示一份《关于不予许可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称,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精迅公司”)上报的《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铜陵精迅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赣环固转函(2021)516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认为铝灰渣具有反应性,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不同意精迅将产生的废铝灰渣300吨转移至江西省米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米库公司”)进行利用处置,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不予许可此次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