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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始禁捕 2021年起干支流禁渔十年

2020年01月03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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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将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的天然水域,常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期限暂定为10年
2019年12月末,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称,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丽金 记者 杜偲偲)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于今年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19年12月末,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下称通告)称,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此基础之上,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将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的天然水域,常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期限暂定为10年。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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