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睿)《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发布。2019年12月18日,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修订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版《条例》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胡同、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