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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大爆炸定性特大责任事故 追责省市领导

2019年11月15日 18: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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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查明,事故为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事故所涉61名公职人员被严肃问责,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3月22日,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爆炸核心区。事发7个多月后,致78人死亡、76人重伤的响水“3·21”大爆炸事故有了官方调查结果。图/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杨睿)事发7个多月后,致78人死亡、76人重伤的响水“3·21”大爆炸事故有了官方调查结果。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近日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3月22日,国务院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政府参加,聘请爆炸、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通过反复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查明了事故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祸起旧固废仓库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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