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睿)继上海之后,北京推行垃圾分类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10月14日,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下称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刊登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19年11月13日。
该草案送审稿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此外,该条款还详细规定了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建筑垃圾等的投放方式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