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浙江省首例由民间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落槌。近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中国生物多样性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杭州市生态文化协会诉污染企业案列为“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美丽浙江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但中国绿发会对二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与“常州毒地案”类似,发生在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的这起污染事件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据一审法院查明,海宁市周王庙镇上林村上林制革厂创办时属于村办集体企业,1993年与港商合资成立富邦皮革公司。1991年起,该企业先后向上林村村委会租用村里的三处集体土地共计约30亩,用于填埋制革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