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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陕西减煤工作不严不实 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愿管

2019年05月14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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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称,第一轮督察5次转办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污染问题,但始终整改不力。2018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时又发现延长石油兴化化工公司偷排废气、金堆城钼业公司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陕西省渭南市现场检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图/生态环境部网站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抒宁)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月13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督察组指出,陕西省大气环境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减煤工作不严不实,多地虚报、谎报“煤改电、煤改气”完成任务,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态度不坚决,推动不力,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对大企业不敢管、不愿管。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督察组对陕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组指出,陕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减煤工作不严不实。2017年全省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75%左右,没有达到降低到67%以下的目标要求。省发改委减煤工作主要靠汇总数据,尤其是对电力企业减煤要求宽松软,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减煤任务仅完成目标的66.78%。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等地核定的部分企业2017年煤炭用量不实。 咸阳化学工业公司2018年1—9月煤炭消耗量不降反增,且假借供暖保民生名义要求政府协调减煤指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替代要求,且擅自违规新增产能,将原本就没有合规手续的年产30万吨电解铝产能扩建为45万吨。西安市将签订“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协议视为完成改造任务,上报削减散煤数据失真。西咸新区、咸阳市礼泉县、渭南市、韩城市等地虚报、谎报“煤改电、煤改气”完成任务,部分散煤消减量“无中生有”。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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