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镉大米又出现在重庆。财新记者近日获得的一份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院(下称彭水县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显示,重庆粮食集团彭水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金穗米业分公司(下称金穗米业)销售来自重庆彭水县双龙乡龟池村的镉超标大米,共计5320千克。
裁定书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水县分局(下称彭水食药监分局)调查认定,2017年5月9日,彭水食药监分局对金穗米业生产经营的大米实施监督抽检工作,2017年6月1日,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上述抽检大米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