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秦梓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10月16日召开反馈会,针对江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意见认为,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江西省鄱阳湖水环境持续恶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空转、工业园区违规排污、部分危废流向不明、赣州稀土矿山修复不力等。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针对江西省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于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督察组分32批向江西省移交了2536件信访问题线索,从污染类型上看,水污染案件1122件,数量最多,其他案件涉及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生态破坏、土壤污染或多种污染类型;从地域上看,南昌市715件,数量最多,赣州、上饶案件数也均超过300个。其他案件涉及九江、宜春、新余、萍乡、吉安、抚州、景德镇、鹰潭等地。 截至2018年8月31日,江西省交办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337家;立案处罚545家,罚款5628万元;立案侦查48件,拘留50人;约谈91人,问责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