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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小组升级 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治污设领导小组

2018年07月11日 15: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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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
国务院办公厅7月11日发布《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国务院办公厅7月11日发布《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54号),据通知内容,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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